說過的話,要聽就聽,不聽就不聽。
愛之深,責之切。任誰都不及sunday與此君六年同窗共事的憤懣之情。
一句「白首相知猶按劍」,竟是我在沉痛之時一模一樣想起的說話。
突然感到,沒有什麼比跟所愛的人一起更真實了。這可以是家人、愛人,但不可以是人心難測的友人。
那天我跟肉丁小姐說,「是我看起來很好騙嗎?所以騙騙我看看有什麼效果?」
也許是太高估了,也許連當事人都弄不清,是想騙其他人還是自己。
我曾經盡力去了解來龍去脈,嘗試找出值得理解與同情的地方。
但,終歸該說什麼呢?許多承諾,根本就沒兌現。許多理由,最終只淪為藉口。
峯さん說得好,「承諾,是合約,是約束」「你用謊言作誓言,就是自污人格,自甘墮落」。這是一個真正有承諾、有擔當的人該說的話,份外擲地有聲。
一個人連自己所愛都不肯定,搖擺不定,害了自己又害了身邊的人,然後再禍延下一代。連多年的老友都唾棄,令身邊的另一半失望甚至絕望,這樣的人,還有資格、還有力量去談愛嗎?
然後,被這種人所愛的女子,到底在作何感受呢。也許,只要置身事外就夠了,反正沒有任何責任要負的。
這幾天心情大好的我,一想起就很討厭。
她跟我說, 你再信下去就是很傻很天真了。(可以連名也改對吧?肉丁姐姐)
在這充滿謊言的時間裡,幾乎連自己的感覺都不可信。


